产品介绍:
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社所辖机构以农户自身信誉为保证,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农户生产经营和消费需求的一项贷款业务。
产品特点:
随用随贷,余额控制,循环使用,方便快捷。
货款对象:
服务区内的农户。
贷款期限:
最长不超过3年。
贷款条件:
1、年龄在18周岁(含)以上,贷款到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,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;
2、信用状况良好,品行良好;
3、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;
4、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,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